

全国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中部地区、西北地区及西南地区等自然条件非常差的局部地区。这些地方人均消费远远低于全国人均消费水平,处于极度贫困状态。
这些深度贫困地区的主要特点是:集民族地区、革命老区、地方病高发区、生态脆弱区等于一体,贫困发生率高,贫困程度深,致贫原因复杂,是典型的“贫中之贫、坚中之坚”。
深度贫困地区主要指“三区”、“三州”、“三类人”。
1、“三区”是指:西藏、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省藏区;
2、“三州”是指:甘肃的临夏州、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;
3、“三类人”主要包括:一是因病致贫人群;二是因灾和市场行情变化返贫人员;三是贫困老人。
对深度贫困地区出台具体政策:2017年底,中央出台了《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》,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。对西藏、四川省藏区、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、云南怒江州、甘肃临夏州(即“三区三州”),以及贫困发生率超过18%的贫困县和贫困发生率超过20%的贫困村,自然条件差、经济基础弱、贫困程度深的地区,作为脱贫攻坚中的硬骨头,把补齐这些短板作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策。
国家对解决这些深度贫困地区的具体措施为:新增脱贫攻坚资金、新增脱贫攻坚项目,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,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,加大项目布局倾斜力度,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,加大生态扶贫支持力度,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,加大社会帮扶力度,集中力量攻关,构建起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。
另外,国家将重点解决这些深度贫困地区因病致贫、因残致贫、饮水安全、住房安全等问题。加强教育扶贫、就业扶贫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土地政策支持和兜底保障工作,打出政策组合拳。
国家将通过加强扶贫资金监管,解决形式主义等倾向性问题,激发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内生动力,确保完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。